今天日本共确诊了3例武汉肺炎,相比昨天的4例,几乎要翻了一倍。而今天确诊的其中一例并不是从日本以外地区输入的,而且是在日本奈良被感染的。

据日本厚生劳动省消息,日本今日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名患者为居住在奈良的60岁男子,并未去过武汉。这也是日本首次确认无武汉停留经历的人被感染。
据报道,该男子是一名公交车司机,本月曾两次搭载过武汉游客。该男子14日出现恶寒和咳嗽等症状,25日进入奈良县内医院治疗,28日被确诊。

另外,临近28日傍晚,确诊的第7例出来了,是一名在北海道旅游的40多岁女性,该女子居住在湖北省武汉市,在这个月21日前往北海道观光,曾出现低烧症状。
随着这几天疫情的发展,截止1月29号08时07分,全国确诊5974例,治愈103例,死亡132例。

同时,1月28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正式决定,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认定为基于日本《感染症法》的“指定感染症”和基于《检疫法》的“检疫感染症”。

该政令预计将于2月7日起开始实施。关于该政令我们昨天的文章里面介绍的有点片面,今天做个详细的补充。从1月28日开始日本已经将新型肺炎列入“指定感染症”,待这道政令开始实施后,结合现行的日本入管法,被诊断为有疑似新型肺炎症状的人员,将会被拒绝入境,也就是无法踏上日本国土。

如果不作为“指定感染症”,在对应措施上,日本就不能禁止入境,不具有强制性,之前确诊的武汉游客,就是很好的例子。但是,从2月7日开始,只要疑似有新型肺炎的症状(不用确诊),就可能会被禁止入境!
在疫情面前,我们也呼吁大家,近期尽量少往来走动,或举办聚集类的活动。随着疫情的发酵,目前,部分地区有一些防护用品特别紧张,短缺(就好比口罩吧,平常大家根本没有戴的习惯,所以一到用时,却发现量不足),这两天还是看到很多华人团体在募集防护用品支援各地。这一幕,让我们的心也感觉暖暖的。
此外,今天,我们要给中国海关总署点个赞,1月28日,中国海关总署对外发布通知,要求全国海关全力做好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快速通关工作,加强市场供给保障。

通知要求,海关总署和各直属海关要设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通关保障组,建立健全快速通关保障工作机制。各直属海关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专门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包括通过各类运输方式进口、旅客携带和通过邮寄快递方式进境的疫情物资,综合运用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汇总申报、担保放行等作业模式,做到即到即提,实现疫情物资通关“零延时”。特殊情况可先登记放行,再补办相关手续,属于疫情捐赠物资的,补办减免税手续。

通知明确,各直属海关要在相应通关现场设立进口疫情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全时守候,确保疫情物资快速通关。同时,在有效防范假借疫情防控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基础上,采取“门到门”、批准转关运输等更便捷方式实施顺势监管,确保快速验放。
通知还明确,对进境旅客携带个人物品中涉及疫情物资的,可以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适度从宽掌握;对声明涉及疫情物资的邮件快件,可以采取个案处理方式,优先办理报关手续;对于通过旅客携带进境疫情物资的(“客带货”),要给予通关便利,一对一指导办理报关手续。对用于治疗、预防、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苗、血液制品、试剂等特殊物品,可凭相关主管部门证明予以放行;暂停境外捐赠医疗器械备案登记,对于未在我国注册/备案的捐赠医疗器械,直属海关凭当地医疗器械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快速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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