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
其中规定,离岛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可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
①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②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信息的;③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

这规定明显是送给代购的下半年“大礼”

三年内

代购不得在海南免税店购物

新闻一出

直冲微博热搜

留言区的讨论热火朝天

这项新的政策让原本贫困的代购们

雪上加霜

如今

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去不成)

韩国俄罗斯还有那日本(到不了)

正品的划算的等购购不回

想要的想买的全都得不到

真代购背货娃荷包空荡荡

假代购假货商笑的乐开怀

畅所欲言聊天时间

关于这条最新政策

你怎么看?

Categories:

Tags: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