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中日双方人员往来,根据国内主管部门通知,近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向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东京、大阪、名古屋)或无签证代办的驻长崎、福冈、札幌、新潟总领馆递交签证申请。一、自2020年8月22日0时起,持中方相关有效居留许可(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团聚类)的日本籍人员,赴华事由与现持居留许可相符。二、无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或团聚类居留许可,但已取得目的地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商务厅等单位的邀请函(《邀请函(PU)》、《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拟赴华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申请人及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无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或团聚类居留许可,但已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任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商务厅等单位的邀请函(《邀请函(PU)》、《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拟赴华工作的申请人及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四、因下列人道事由需赴华的:

1、探望病危病重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处理直系亲属丧葬事宜的,须提供医院证明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信、亲属关系公证书、户籍藤本等)复印件及国内亲属邀请信和邀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公民(或持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赴华团聚生活的,须提供该中国公民(或持有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信、邀请人中国身份证或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信、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3、赴华照顾或赡养中国籍父母的外籍子女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须提供该中国公民出具的邀请信、邀请人中国身份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信、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五、申请C字乘务签证的。

注意事项:1、自2020年9月1日起,到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东京、大阪、名古屋)或无签证代办的驻长崎、福冈、札幌、新潟总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所有申请人必须事先在线填表并在线预约。签证中心和有关总领馆将仅受理已完成在线填表及在线预约的签证申请,不再接受旧版申请表。为不影响行程安排,建议申请人尽早安排出行计划并提前预约。2、持中方相关有效居留许可(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团聚类)的日本籍人员申办签证时,需填写签证申请表、签证申请健康承诺书,无需提供邀请函等其他材料。

以上系临时性措施,如有变动,将发布最新通知,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关于经有关国家中转赴华乘客

根据要求做好核酸检测的通知

Part.1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正根据相关公告要求,对在日本实施核酸检测措施进行积极评估。待条件具备时将适时对外公布具体实施办法,敬请留意使领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自日本搭乘直飞航班赴华,或经未实施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国家中转赴华的中、外籍乘客暂无需申请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Part.2

自日本出发,经已实施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国家(相关国家列表请点击链接或长按二维码识别查看)中转,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预先在日本完成核酸检测,并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登机。航空公司在乘客中转登机前进行查验。需要强调的是,拟赴上述国家中转的乘客,请务必按要求预先申领上述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并确保在中转时有效,否则将在中转地登机受阻,造成滞留、遣返等后果。

(一)检测时间和检测机构

核酸检测应于乘客中转登机前5天内完成(以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为准)。目前中国驻日本使领馆暂无指定检测机构,乘客可参考日本政府公布的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或咨询居住地的相关机构。

(二)中国公民申领健康码办法

 中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航班起飞24小时之前,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通过入口B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按领区勾选相应的检测机构)。经中国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请务必事先查看小程序中的“核酸检测证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请注意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三)外国公民健康状况声明书办理办法

 外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航班起飞24小时之前将有效护照资料页、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式样见附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中国使领馆以下指定电子邮箱(请按检测机构所在地发送给相应使领馆)。中国使领馆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请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中国驻日本使领馆电子邮箱地址:

1、驻日本大使馆:

japan12308@163.com

2、驻大阪总领馆:

chinaconsul_osa_jp@mfa.gov.cn

3、驻福冈总领馆:

chinafukuoka2016@gmail.com

4、驻札幌总领馆:

sapporoconsulate@gmail.com

5、驻长崎总领馆:

consulate_nagasaki@mfa.gov.cn

6、驻名古屋总领馆:

consulate_nagoya@mfa.gov.cn

7、驻新潟总领馆:

chinaconsul_nii_jp@mfa.gov.cn

本文来源:中国驻日本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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